會展業者:海外商務應一年多簽

2015-01-06

近年本澳主力發展會展業及打造經濟服務平台,鼓勵外商來澳投資興業。但有會展業者表示,現時澳門對海外買家、投資者均沒有設商務簽證,雖可持護照入境澳門三十天至三個月,但短期內往返澳門超過三次,會被要求五十天後才可再進入澳門,對外國投資者造成不便。建議推出一年多次往返的外國商務簽證,但要做好監管工作,避免衍生出入境漏洞。

    三次往返後要隔50天

    據治安警察局網站資料顯示,入境旅客逗留期限分兩種,第一是需申辦“簽證”或“入境許可”人士以“簽證”、“入境許可”或“入境及逗留許可”入境時,獲批給的逗留許可期限最多為三十日,且在該三十日內可多次進出本澳,毋須另外申辦“簽證”、“入境許可”或“入境及逗留許可”;第二種法定豁免“簽證”或“入境許可”人士,逗留期限一般由十四至九十天。

    有會展業者表示,澳門簽證政策較開放,歐盟、東南亞等多數國家均可豁免簽證,實際需要申請簽證來澳的海外投資者、參展商、買家不多。隨着澳門國際知名度提升,海外投資者來澳次數增加,尤其是計劃在澳開設分公司、店舖的,短期內多次來往澳門,入境次數較頻繁。近日收到來自歐盟國家的投資者反映,因計劃在博企即將開業的項目內開店,近期入境次數較頻繁,被告知下次需隔五十天才可再入境澳門,對此大感不解。

    投資者往返頻限入境

    據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解釋,豁免簽證的歐盟國家旅客入澳,首次逗留期限最多九十天,出境後再進入就會縮減至三十天,再次出境、入境則進一步縮減至十天,同時被告知下次需隔五十天才可進入澳門。但相關規定在網站上找不到,因這是內部守則。

    相關條文對普通旅客影響不大,但近年澳門吸引外國投資者注意,許多海外投資者頻繁在澳門、香港及內地往返,作為內部守則的入境限制對海外投資者不便。

    商界表示,澳門要打造會展城市、經濟服務平台,對投資者、客商便利的簽證政策尤為重要。倘簽證政策處處受限、欠缺靈活,影響投資者印象。建議政府給予海外投資者商務簽註,容許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一年內多次往返。

    商務簽內地有章可循

    一年內多次往返的商務簽證內地已有章可循,海外投資者如到內地城市投資,需由當地有規模的企業作擔保人,通過監管部門的申請條件後才獲批。澳門當局可參考。社會上或憂慮海外投資者商務簽證將成為出入境政策的漏洞,讓外地資金進入澳門博彩業。但縱觀過去情況,博彩業資金主要來自內地,外國客比例不多,相信祇要做好審批、擔保及監管工作,可確保商務簽證得到正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