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修訂會展兩專項扶助計劃

2017-02-16

貿促局優化及修訂《會展活動激勵計劃》及《國際性會議及專業展覽支持計劃》。有關內容將由下周二(廿一日)起生效。兩項計劃的修訂內容包括:申請提交期限由活動舉行前的九十天下調至七十天,讓申請者有更充裕時間準備;新增聘請本地專業會議組織者之活動策劃及管理費用的補助支持;新增本地交通補助以鼓勵會展客商走進社區等。是次修訂旨在優化申請流程,吸引更多外地展會落戶澳門,促進社區經濟多元發展。

 

因應國家“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支持澳門發展會展業,同時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推動會展業逐步形成支撐澳門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作為全面統籌本澳會展業發展的專責部門,一直致力透過多元渠道拓展澳門會展業優勢,積極收集業界意見,提高發展空間。

 

貿促局於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全面統籌推動會展業發展工作並負責執行多項會展專項扶助計劃,包括《會展活動激勵計劃》、《國際性會議及專業展覽支持計劃》及《會展專業人才培訓支援計劃》。其中,《會展活動激勵計劃》及《國際性會議及專業展覽支持計劃》旨在針對在澳舉辦會展活動之主辦單位及策劃者,提供財務支持,以提升會展業的競爭力,打造澳門成為舉辦會議及展覽活動的理想目的地。

 

貿促局一直積極收集業界意見,以制定出更切合澳門會展業界及市場需要的發展方案,協助支持海內外會展組織者在澳舉辦會展活動。故此現就該兩項資助計劃進行優化及修訂,昨天在澳門中土大廈19樓澳門商務促進中心舉辦“《會展活動激勵計劃》及《國際性會議及專業展覽支持計劃》條款及細則修訂講解會”。講解會吸引超過90位本澳會展業界人士及海內外活動主辦單位/組織者等代表出席。